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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与商会联系,妥善调处民事纠纷
添加时间:2008年08月06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近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借助泰安市钢材市场商会作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了一起涉及商会所属钢材经营商户的严重民事纠纷案,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场的经营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泰安市钢材商会的经营业主陈某等与泰城居民杨某、李某等发生纠纷导致诉讼,虽经一审、二审多次调解,因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而调解未果。为妥善解决,市法院分管副院长单建伟同志找到了泰安市钢材市场商会,商会的同志知悉后,积极配合法院工作,钢材商会会长于维利、副会长王炳坤、李升刚亲自出面,先后多次找到上诉人做思想工作。在法院与商会的共同努力下,终于促使双方摒弃前嫌,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结案。为泰安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创造了一段联手互动的佳话,受到了广大经营业主和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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